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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顶一片蓝天,共护一方水土

发稿时间:2018-07-06

       7月3日,清镇市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启动会在贵州广铝公司隆重召开,清镇市党委副书记、市长、经开区主任孙绍雪、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明权、清镇市人民法院院长舒子贵等政府领导、贵州广铝公司执行董事赖清焕,企业代表及群众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启动大会。这是清镇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贵阳市委关于生态建设有关部署的具体行动。

 

 

 

授牌仪式

 

▲  “清镇经开区绿色企业促进会”揭牌

 

▲  “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  为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群众监督员颁发聘书

 

会长单位代表发言

 

▲  贵州广铝公司执行董事赖清焕 发言

 

广铝作为清镇经开区绿色企业促进会第一届会长单位,执行董事赖清焕表示“保护生态环境是广铝应当负起的社会责任,广铝将以身作则,做好绿促会带头模范作用,与绿促会25家企业共同努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的环保产品与设备设施,随时关注国家最新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等合规性文件,及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出相应的提升改造,做到依法依规、合法经营、绿色生产。”

今年3月份以来,在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倡议下,清镇市积极响应,成立了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工作筹备组,围绕工作框架、运行模式、工作机制等进行了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明确由清镇经开区牵头,清镇市法院、生态局、站街镇及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共同参与,以清镇经开区站街区域为试点,启动“1 5”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模式。“1”即政府主导;“5”即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调解先行、强化服务、司法联动。

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启动会当天,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也同时组织了群众监督员到企业开展群众监督。

习总书记曾说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广铝将担起会长单位的责任,带领会员企业实现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的主体责任,积极化解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共同做好清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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